MOHMinistry of Health

保险

综合健保计划附加险新设计规定

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出售的新综合健保附加险不得承担卫生部最低自付额;年度共同支付上限须至少为 S$6,000,且不包括该自付额。
公布日期
生效日期
核实日期
简报编号: sg-finance-change-moh-ip-riders-2026-v1 · v1.0.0

变化内容

卫生部加入不得承保最低自付额的规定,并提高最低年度共同支付上限;最低 5% 共同支付规定没有改变。

之前

合规附加险设计可承担最低综合健保自付额;2018 年设立的最低年度共同支付上限为 S$3,000。

现在

新附加险不得承担最低自付额。最低年度共同支付上限为 S$6,000,且不包括该自付额;合资格理赔条件仍然适用。

对计算的影响

附加险自付情景计算器先应用自付额,再计算共同支付,并把自付额排除在年度上限之外。保费预算与终身负担工具继续采用用户输入的保费。

限制

保险公司保单条款、指定医疗机构或预先授权条件、保健储蓄资格、现有保单过渡安排及实际理赔决定真实结果。Interest.sg 不报价或推荐计划。

官方来源

查看版本控制参考资料
i